附件 1 医疗器械动物试验研究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第一部分:决策原则(2021 年修订版) 医疗器械安全性和有效性评价研究应采用科学、合理的评价 方法,其中动物试验是重要手段之一,其属于产品设计开发中的 重要研究,可为产品设计定型提供相应的证据支持;若需开展临 床试验,可为医疗器械能否用于人体研究提供支持,降低临床试 验受试者及使用者的风险以及为临床试验设计提供参考。 但并不是所有医疗器械均需要通过动物试验验证产品安全 性和有效性。为了对开展动物试验的必要性判定提供指导,减少 动物试验研究数量,避免开展不必要的动物试验,特制订本指导 原则。 本指导原则为医疗器械动物试验研究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系 列中的第一部分,为判定是否开展医疗器械动物试验的决策原则, 关于动物试验设计等其他方面的内容请参见其他部分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供申请人和技术审评人员使用的技术指导性 文件,不涉及注册审批等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 有能够满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应提供充分的研 究资料和验证资料。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 制订的,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 —— 1 —— 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进行适时地调整。 一、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决策医疗器械是否需在活体动物上进行 在体试验,不包括在非活体动物、离体组织或器官上进行的研究。 以下情况可参考本指导原则: (一)医疗器械申请人在设计开发阶段确定是否需要开展动 物试验时; (二)医疗器械监管机构在技术审评环节评价开展动物试验 的必要性时。 本指导原则不替代GB/T 16886系列标准等医疗器械生物学 评价相关的技术文件。如通过动物试验方式评价医疗器械的生物相 容性,亦应符合GB/T 16886系列标准等生物学评价相关技术文件。 如有针对特定产品的指导原则发布,则遵循相应产品的指导 原则。 本指导原则不适用于按照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伦理审查时,可参考本指导原则中适用部 分以评估临床前动物试验的必要性。 二、基本决策原则 在医疗器械设计开发阶段,决策是否开展动物试验时,建议 考虑动物福利伦理原则及风险管理原则。 (一)动物福利伦理原则 申 请 人 需 遵 循 动 物 试 验 的 “ 替 代 ( Replacement )、 减 少 (Reduction)和优化(Refinement)”原则,即3R原则。 —— 2 — 申请人在决策是否开展动物试验前,需要特别考虑动物福利 伦理,充分开展实验室研究,不宜采用动物试验替代实验室研究。 若有经过确认/验证的非活体研究、计算机模拟等方法,则 优先采用上述方法以替代动物试验。 申请人宜充分利用已有的信息获取产品安全性、有效性和可 行性的相关证据,如可利用已有的同类产品动物试验数据或通过 与市售同类产品进行性能比对等方式验证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 和可行性。若相关证据充分,可免于动物试验。 (二)风险管理原则 申请人在医疗器械设计开发时应进行充分的风险管理活动。 风险控制作为风险管理的重要部分,是将风险降低并维持在规定 水平的过程。实施每一项风险控制措施后应对其有效性予以验证 (其中包括确认活动)。实验室研究或动物试验等均是验证风险 控制措施有效性的手段,申请人宜尽可能地通过前期研究(如实 验室研究等)对已识别风险的控制措施有效性进行验证,只有在 实验室研究不足时,才考虑通过动物试验开展进一步验证。动物 试验资料可作为风险/受益分析时的支持性资料。 如需通过动物试验进行风险控制措施有效性的验证,则结合 动物试验目的,一般从可行性、有效性、安全性三方面进行考虑: 1.可行性 可行性研究是指产品设计开发阶段进行的,对产品工作原理、 作用机理、设计、可操作性、功能性、安全性等方面进行确认/ 验证,或识别新的非预期风险的研究,如生物可吸收支架平台材 — 3 —— 料的筛选、经导管瓣膜置换装置的设计可行性、迭代设计更新的 验证等。 2.有效性 尽管动物与人体之间,在部分医疗器械的有效性方面可能存 在一定差异,但设计合理的动物试验可支持产品的有效性(包括 性能和操作),如可吸收防粘连医疗器械的防粘连性能评价,组 织修复材料引导组织重建的有效性评价,多孔涂层关节类产品或 3D打印多孔结构产品的骨结合效果评价等。 3.安全性 申请人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后,部分产品安全性可适当采用动 物试验研究进行评价,如含药医疗器械中药物安全性范围研究, 通过组织病理学等方式的毒理学评价、产品对生物体的损伤评价, 动物源性材料的抗钙化性能,外科血管闭合设备的血管热损伤研 究,防粘连器械与组织粘连相关并发症的评价等。 试验目的有时是不能严格划分界限的,因此一项动物试验可 能同时对产品的可行性、有效性、安全性进行评价。 若产品采用新的作用机理、工作原理、设计、主要材料/配 方、应用方法(如手术操作)、预期用途、增加新的适用范围、 改进某方面性能等,申请人应针对产品创新点相关风险进行评估, 并考虑通过动物试验对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进行验证。 申请人可参考以下决策流程图进行是否开展动物试验的决 策。 —— 4 — 开始 利用以下方式验证风 (实施风险控制措施后) 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已有信息,如与市售同 医疗器械实验室研 类产品的性能对比研 究 究 替代性研究如非活 …… 体研究、计算机模 拟 是否充分验证了 产品风险控制措 施的有效性? 案例(三)、 (四)、 (五)、 (六)-1、 (七) -3、 (八)-1、(九) 、(十) 、(十一) A:案例(二) B:案例(一) 、 (六)-2、 (七)-1、 (八) -2 C:案例(七)-2 是 否 缺乏的验证/确 案例(三) 认资料是否可通 否 过动物试验获 得? 案例(四) 、 (五) 、 (六)-1、 (七)-3、 (八)-1、 (九)、 (十)、 (十一) 开展 是 已有信息,如同 否 类产品动物试验 动物试验 案例(四)-1、 (五)、 (六)-1、(七)-3、 数据是否适用且 充分? 是 案例(四)-2 不开展 动物试验 (八)-1、 (九)、 (十)、 (十一) 图 1 决策开展动物试验的流程图 — 5 —— 三、是否开展动物试验的决策案例 附页列出了部分可能需要开展动物试验的产品示例,需要注 意的是,在不同的具体情形下,根据决策原则对于同样的产品可 能将得出不同的判定结果;另外,对于表中未列的医疗器械产品, 在某些具体情形下也可能需要开展动物试验。建议申请人根据产 品实际情况参照决策流程图予以判定。 为便于理解决策原则,本章节列举了以下实际案例。相关案 例仅针对特定产品在具体情形下的决策判定,例如同一申请人在 前代植入式心脏起搏器基础上对产品功能的改进或更新,再例如 采用新材料制造的肠道吻合器等。 (一)多孔涂层生物型髋关节假体 多孔涂层生物型髋关节假体的主要风险包括产品骨结合效 果欠佳或涂层剥落造成的假体固定失败等,通过动物试验可评价 涂层的骨结合效果。如果通过涂层的成分表征、形貌及体视学数 据(厚度、孔隙率、孔隙尺度等)、涂层机械性能评价(涂层与 基体结合强度等)、涂层稳定性及耐腐蚀性能评价、生物相容性 评价等研究证明其与已上市同类产品的涂层具有等同性,则无需 通过动物试验来评估多孔涂层的骨结合效果和涂层的稳定性。 (二)心电图机 心电图机的主要风险之一是工作数据的不准确性,包括心电 图自动测量的不准确性和心电图自动诊断的不准确性。可进行实 验室研究,通过心电图标准数据库来验证心电图自动测量的准确 性,可通过形态诊断用心电图数据库和节律诊断用心电图数据库 来确认公开形态解释的准确性和公开节律诊断的准确性,无需开 —— 6 — 展动物试验。 (三)注射用交联透明质酸钠凝胶 交联透明质酸钠凝胶可用于面部注射以纠正鼻唇沟皱纹,纠 正效果一般可达到6个月。鉴于通过动物试验无法考察人体面部 皱纹的改善程度,故一般不采用动物试验数据支持该类产品的有 效性,建议在人体临床评价资料中关注产品注射6个月时的鼻唇 沟皱纹严重程度分级(如WSRS)较术前的改善程度等疗效评价 指标。 (四)可吸收生物疝修补补片 本案例提及的可吸收生物疝修补补片用于修复腹壁疝及腹 壁缺损,一般具有类似细胞外基质的微观结构。产品植入人体后, 宿主细胞在材料中生长,最终重塑出的腹壁组织对缺损进行修补。 1.该类产品最主要的风险之一在于疝或腹壁缺损的复发,宜 采取一系列风险控制措施确保产品组织重建的有效性,以降低疝 复发的风险。对于该类产品,仅仅依靠常规的实验室研究并不能 验证疝复发风险相关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宜考虑使用组织病理学 等动物试验数据验证组织重建效果。 2.申请人在开展动物试验前可收集已有同类产品的动物试 验资料或文献数据,并分析这些数据能否用于支持申报产品组织 重建效果的评价,如现有资料充分则无需开展动物试验。 (五)体外除颤产品 体外除颤产品供不同的使用者和操作者在不同的预期使用 环境下进行体外电复律治疗。 — 7 —— 对于该类产品,常规的实验室研究并不能验证体外电复律技 术风险相关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因此宜使用活体动物开展试验获 得除颤研究数据进行验证。 (六)超声软组织切割止血系统 超声软组织切割止血系统用于软组织切割和血管闭合产品 通过摩擦产生的热量导致组织凝固后被切开、封闭血管(本例子 不包含3mm以上血管的切割和闭合功能的特殊要求)。 1.该产品主要风险包括产品设计不合理等原因可能造成的 血管切割闭合不充分和组织热损伤等。仅依靠实验室研究无法充 分验证这些风险的控制措施是否有效,需要通过急性动物试验观 察产品的即刻的血管切割闭合情况和组织热损伤情况,需要通过 慢性动物试验观察热损伤愈合情况和继发出血情况,进而验证风 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2.若申请的产品包含多个类似设计的刀头,可在开展动物试 验前通过体外爆破压力实验筛选出性能最差的刀头开展动物试 验,以起到减免部分动物试验的目的。对于新增与已有刀头相似 (设计类似、性能相近)的刀头,可使用体外爆破压力实验结果 证明其与相似刀头的等同性,不再开展动物试验。 (七)植入式心脏起搏器 1.植入式心脏起搏器属于高风险植入器械,开展动物试验可 以为产品设计定型提供相应的证据支持。若同一申请人在前代产 品基础上进行植入式心脏起搏器的改进或更新,对于前代产品已 验证的内容无需开展动物试验,必要时申请人仅针对改进或更新 —— 8 — 部分开展相应的动物试验。 2.患者在植入心脏起搏器后一般不能进行核磁共振检查 (MRI),如果申请人设计开发了MRI兼容的植入式心脏起搏器, 需要评估MRI环境对产品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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