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状体乳化仪系统上市前通知[510(k)]的第三方审评指南
本指南编写于 1997 年2月27 日实施 FDA 的良好指导规范(GGP)之前。其不会为任何人创造或赋予任何
权利,也不对 FDA 或公众具有约束力。如果替代方法满足适用的法律、法规或其两者的要求,可以使用替代
方法。本指南将在下一版本中更新,以纳入 GGP 的标准部分。
晶状体乳化仪系统上市前通知[510(k)]的第三方审评指南
本文件旨在为编制注册申报资料提供指导。其不以任何方式约束 FDA 或受监管的行业。
诊断和手术器械组
眼科器械部
器械评估办公室
文件发布日期:1997 年1月31 日
虽然本指导性文件是最终文件,但可以通过写信给 Mr. Denis L. McCarthy,眼科器械
部(HFZ-460)器械与放射健康中心,9200 Corporate Boulevard, Rockville,
Maryland 20850,随时向审评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本指南的使用或解释的问题,
请联系 Mr. Denis L. McCarthy,电话:(240) 276-4262 或邮箱:
denis.mccarthy@fda.hhs。
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器械与放射健康中心
页码 3
I. 前言
A. 指南简介和目的
本文件反映了晶状体乳化仪系统的当前审评指南。其基于 1)当前的科学知识;2)临
床经验;3)制造商既往提交至食品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FDA)的资料;以及 4)经
修订的《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1990 年经修订的《医疗器械安全法案》,以及
联邦法规(CFR)中的 FDA 法规。随着科学和医学的进步以及在国会对器械法案进行
任何新的修改后,将根据需要对这些审评标准进行再评估和修订。
本文件是 CFR 和其他 FDA 指导性文件的附件,用于编制和审评 510(k)申报资料。
其不会取代这些出版物,但是在 FDA 能批准上市器械之前,还需提供必要的说明。该
申报资料必须提供证据证明(21 CFR 807.92(a)(3)),该器械与在美国合法上
市的器械具有“实质等同性”。在某些情况下,除了与合法上市的器械进行比较之外,
可以通过将器械与标准化参考方法进行比较来确立器械的性能。
用于器械的上市前通知(510(k))中所需资料的主要参考见 21 CFR 807.87。需在
以下几个方面(但不限于)确立与合法上市的器械的实质等同性:预期用途、设计、
使用/输出的能量、材料、性能、安全性、有效性、标签和其他适用的特性。
B. 产品介绍
晶状体乳化仪系统在 FDA 法规 21 CFR 886.4670(a)中描述为“一种交流供电器械,
通过用于白内障手术的碎裂针头,用超声波破坏白内障,并抽取白内障乳糜状物”。
C. 监管背景
在1976 年5月28 日颁布的《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的医疗器械修正案生效日期
之前,1976 年Charles Kelman M.D.发明并使用晶状体乳化仪系统用于白内障摘除术。
FDA 将这种通用类型的器械归为Ⅱ类医疗器械,并根据医疗器械法规分章 H、第 807
部分、子部分 E的规定进行监管。这项规定被称为上市前通知程序,更常被称为“510
(k)”。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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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南编写于1997年2月27日实施FDA的良好指导规范(GGP)之前。其不会为任何人创造或赋予任何权利,也不对FDA或公众具有约束力。如果替代方法满足适用的法律、法规或其两者的要求,可以使用替代方法。本指南将在下一版本中更新,以纳入GGP的标准部分。晶状体乳化仪系统上市前通知[510(k)]的第三方审评指南本文件旨在为编制注册申报资料提供指导。其不以任何方式约束FDA或受监管的行业。诊断和手术器械组眼科器械部器械评估办公室文件发布日期:1997年1月31日虽然本指导性文件是最终文件,但可以通过写信给Mr.DenisL.McCarthy,眼科器械部(HFZ-460)器械与放射健康中心,9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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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51zlz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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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