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01_关于化学药生物等效性试验实行备案范围和程序
附件化学药生物等效性试验备案范围和程序一、备案范围(一)属于下列情形的化学药,应当进行BE试验备案:1.仿制已上市的参比制剂,其活性成分、给药途径、剂型、规格应与参比制剂相一致。参比制剂应为原研药品。2.已批准在境内上市,需通过BE试验开展相应变更研究的药品。3.已在境内上市,需通过BE试验与参比制剂进行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参比制剂应为原研药或国际公认的仿制药。(二)属于下列情形的化学药,如需开展BE试验,可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申报受理和审评审批。1.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2.细胞毒类药品;3.不适用BE试验方法验证与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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