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对质量体管理系中的文件进行规范和控制,确保文件的充分性与适宜性,确保各相关场
所使用有效文件。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文件和资料的控制。
3. 职责
3.1 质量部负责编制质量手册,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
3.2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编制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相关部门主管审核、签字,
质量部审定,管理者代表批准。
3.3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其他管理性文件,相关部门主管审核、签字,综合部审定,
管理者代表批准。
3.4技术部和相关部门负责编制主管的技术文件、支持性文件,包括《工序标准操作卡》、《作
业指导书》、《设备操作规程》、《检验指导书》等,并由部门主管领导审核批准。
3.5各部门设兼职文件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文件和资料的管理工作。
4. 工作程序和要求
4.1文件的分类
4.1.1受控文件
凡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部门(含提供认证机构)、场所、班次,使用的文件均为受控文件,
包 括 :
a. 质量体系文件:如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其它质量文件(表格、报告等)。
b. 管理文件:如制度等。
c. 技术、支持性文件:如工程图样、工程标准、数据资料、检验指导书、试验程序等。
d. 外来文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法律法规、顾客工程规范、供方记录等。
4.1.2 非受控文件
凡于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无关联的文件属于非受控文件,如行政任命、事务性通知等。
a. 盖“非受控”章的文件为非受控文件,供有关人员参考用。
b. 因评审、考察等用的,向上级机关或顾客提供的质量体系文件,均为非受控文件。
c. “非受控”文件,更改不通知,作废不回收。
4.1.3 文件管理
a. 质量体系文件、管理性文件由综合部归档、控制、分发和回收。
b. 技术文件由技术部归档、控制、分发和回收。
c. 外来文件由各相关部门接受后进行识别,对需执行的文件按受控文件进行控制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