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BA-SP-006 劳务派遣管理程序
修 订 记 录 表
发放
范围
□NO
■ YES
发放
分数
版本/修
订状态 生效日期 修改内容
总经办 ■A/0
A/1
2021.5.1
2022.8.31
新版编制
增加雇佣派遣工时,劳务派
遣公司应提供与派遣工签
订得合同
行政部 ■
生产部 ■
采购部 ■
销售部 □
物流部
质保部 ■
工程部 ■
财务部 □
签署栏
批 准
行政部 孙伟 程步平
执行范围:本公司各部门
相关部门会签:
1、目的
为加强对劳务派遣员工的管理和规范劳务派遣相关流程,为公司更好的提供派遣服务。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本公司对劳务派遣的管理。
管 理 状 态
受 控
3、定义
3.1临时性是指用工单位的工作岗位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
3.2辅助性是指用工单位的工作岗位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
3.3替代性是指用工单位的职工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在该工作岗位上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
由被派遣劳动者替代工作。
4、权责
4.1用人部门:
4.1.1提出用人需求;
4.1.2参与派遣工面试,出具面试意见,确定录用人选;
4.1.3负责派遣工的工作管理及指导;
4.1.4负责派遣工岗前培训。
4.2人力资源部:
4.2.1负责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4.2.2负责组织、实施、参与派遣工面试、录用审批;
4.2.3协助派遣公司审核派遣工入职资料;
4.2.4负责对已入职派遣工进行入职培训;
4.2.5负责核算派遣工工资及派遣管理相关费用。
4.3财务部
4.3.1负责向派遣单位支付管理费用、派遣工工资。
5、程序
5.1 用工性质和需求。我司使用派遣工为辅助性性质。用人部门根据业务需求及实际工作需要提
交《人员需求申请表》。人员补充申请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及总经理审批后提交人力资源部。
5.2用工甄选。
5.2.1人力资源部根据用人部门提交的申请,与派遣公司沟通,确认需求人数、人员要求、到岗
时间等信息;
5.2.2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用人部门对派遣工进行面试。
5.3用工审批。面试结束后由用人部门在《履历表》上签署意见及面试结果,并将履历表反馈至人力
资源部招聘负责人审核。派遣公司在安排派遣工时应提供与派遣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彩色扫描件或照片)。
5.4劳动关系管理
5.4.1派遣工的劳动关系均隶属千派遣公司;
5.4.2派遣期限由人力资源部与派遣公司按照劳务派遣协议书约定确定,派遣期限一般不低于1年;
5.4.3派遣工试用期限一般为3-6个月;
5.4.4派遣工资料由派遣公司负责管理,由派遣公司负责收集、甄别、整理、归档、装订、保管、
转移等工作,做到规范管理、妥善保存。派遣公司积极配合人力资源部,提供用工单位所需资料。
5.5社会保险管理
5.5.1派遣公司应按照劳动法及当地政府相关规定,每月为派遣工购买相关法定保险;
5.5.2派遣工在派遣期间如发生工伤,人力资源部应在事发后立即电话或书面通知派遣公司,并
及时将受伤的派遣工送往指定医院治疗。如需垫付医疗费用,可由用人部门 垫付,再由派遣公司报销;
5.5.3 派遣工的工伤期间医疗费用由派遣公司负责处理,工伤休养期间工资由用工单位按照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
5.5.4若因派遣公司未及时为派遣工办理参保手续而导致的一切工伤事故责任,一律由派遣公司
承担。
5.6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5.6.1人力资源部应按照派遣工的工作岗位及当地政策,同派遣公司合理确定派遣工的劳动报酬
标准及其试用期间的劳动报酬;
5.6.2派遣工的工资由派遣公司以转账或现金形式支付,工资发放日一般为每月20日(遇节假
日提前)发放上月工资;
5.6.3派遣工的工资、奖金、加班费、社保费用、公积金费用等,均由公司财务每月20日以劳
务费的形式转账给派遣公司指定账户;
5.6.4派遣工的福利(除保险、公积金外)按公司规定发放;
5.6.5派遣工考勤由用人部门负责统计,人力资源部负责派遣工工资核算;
5.6.6派遣工享有的各种假期及请销假程序均与公司正式员工一致。
5.7派遣终止及派遣工的退回
5.7.1用工单位可退回存在如下情形的派遣工:
5.7.1.1派遣工在试用期内被发现不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
5.7.1.2派遣工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5.7.1.3派遣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工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7.1.4派遣工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7.1.5派遣工因病或非因工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5.7.1.6经用工单位、派遣公司和派遣工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同意解除派遣的;
5.7.1.7派遣工的派遣期满而终止派遣的;
5.7.1.8本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用工单位派遣工条件不复存在。
5.7.2派遣工与派遣公司发生劳动争议或法律纠纷时,由派遣公司负责处理,用工单位劳动争
议调解委员会予以配合,因争议或纠纷产生的赔偿金、经济补偿金及诉讼费等 由派遣公司支付。
5.8派遣公司评估标准
5.8.1招聘到岗及时率在指定的期限内不低于95%;
5.8.2每月投诉最多三次(投诉包括派遣工投诉、用人部门投诉);
5.8.3员工工伤处理及风险处理及时率为100%;
5.8.4有独立空间存放员工入职资料,员工资料调配及时率为100%;
5.9到岗管理
5.9.1由派遣公司进行入职前培训、签订合同、安排体检及与人力资源部确定到岗时间;
5.9.2派遣员工到岗当天由人事助理负责审核录用资料,派遣公司负责资料的整理、归档、装订、
保管。
5.10岗位管理
5.10.1所有派遣工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5.10.2用人部门与人力资源部协商一致并经派遣工本人同意,可对派遣工岗位进行变更。
5.11派遣工转正式员工管理
5.11.1用人部门可对年度内绩效良好的派遣工申请转正式员工,但派遣工必须具备5.11.2
所有项条件;
5.11.2派遣工转正式员工必须具备的条件:
5.11.2.1派遣工在公司服务期间无任何违纪违规现象;
5.11.2.2派遣工必须具备一定培养潜质;
5.12离岗管理
5.12.1试用期离岗。试用期内派遣工提出离岗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辞工书》告知其直接上级,
经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派遣公司负责人签核,并办妥相关手续后方可离岗;
5.12.2已转正的派遣工在派遣期内离岗。已转正的派遣工在派遣期内提出离岗,应提前30天(劳
动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向其直接上级提出,并将用工部门已审批后的《辞工书》提交至人力资源
部,人力资源部及派遣公司批准后,方可启动办 理离岗手续,员工在正式办理完离岗手续前,若工作岗
位需要,应继续在岗位工 作。
5.12.3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派遣工提出不再续约当派遣工合同到期后不愿续签劳动合同,应在合
同到期30天内,告知其直接上级和派遣公司负责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人力资源部在合同到期前办
理离岗手续。派遣公司应在3天补充该岗位人员。
5.12.4以上所有形式离岗的员工,派遣公司必须在3天内支付派遣员工的工资。
6、参考文件
(无)
7、相关记录
7.1《人员需求申请表》
7.2《履历表》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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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记录表发放范围□NO■YES发放分数版本/修订状态生效日期修改内容总经办■A/0A/12021.5.12022.8.31新版编制增加雇佣派遣工时,劳务派遣公司应提供与派遣工签订得合同行政部■生产部■采购部■销售部□物流部质保部■工程部■财务部□签署栏批准行政部孙伟程步平执行范围:本公司各部门相关部门会签:1、目的为加强对劳务派遣员工的管理和规范劳务派遣相关流程,为公司更好的提供派遣服务。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本公司对劳务派遣的管理。管理状态受控3、定义3.1临时性是指用工单位的工作岗位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3.2辅助性是指用工单位的工作岗位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3.3替代性是指用工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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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4
作者: 51zlzl
分类:体系管理
价格:80质量币
属性:7 页
大小:109.07KB
格式:DOC
时间:2025-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