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5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对比表(2025版药典 VS 2020版药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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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典1105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 :微生物计数法 2020年版 VS 2025年版对比表
标题 2020年版 2025年版
前言
微生物计数法系用于能在有氧条件下生长的嗜温细菌和真菌的计数 。
当本法用于检查非无菌制剂及其原 、辅料等是否符合规定的微生物限度标准时 ,应按下
述规定进行检验 ,包括样品的取样量和结果的判断等 。除另有规定外 ,本法不适用于
菌制剂的检查 。
微生物计数试验环境应符合微生物限度检查的要求 。检验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
作,防止污染,防止污染的措施不得影响供试品中微生物的检出 。洁净空气区域 、工
作台面及环境应定期进行监测 。
如供试品有抗菌活 ,应尽可能去除或中和 。供试品检查时 ,若使用了中和剂或灭活
剂,应确认其有效性及对微生物无毒性 。
供试液制备时如果使用了表面活性剂 ,应确认其对微生物无毒性以及与所使用中和剂或
灭活剂的相容性 。
微生物计数法系用于能在有氧条件下生长的嗜温细菌和真菌的计数 。
当本法用于检查非无菌制剂及原 、辅料等是否符合规定的微生物限度标准时
应按下述规定进行检验 ,包括样品的取样量和结果的判断等 。除另有规定外 ,本法不适
用于活菌制剂的检查 。
微生物计数试验环境应符合微生物限度检查的要求 。检验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
作,防止微生物污染,防止污染的措施不得影响供试品中微生物的检出 。洁净空气区域
、工作台面及环境应定期进行监测 。
如供试品有抗菌活 ,应尽可能去除或中和 。供试品检查时 ,若使用了中和剂或灭活
剂,应确认其有效性及对微生物无毒性 。
供试液制备时如果使用了表面活性剂 ,应确认其对微生物无毒性以及与所使用中和剂或
灭活剂的相容性 。
计数方法
正文
计数方法包括平皿法 、薄膜过滤法和最可能数法 Most-Probable-Number Method简称
MPN法)。MPN法用于微生物计数时精确度较差 ,但对于某些微生物污染量很小的供试
品,MPN法可能是更适合的方法 。
供试品检查时 ,应根据供试品理化特性和微生物限度标准等因素选择计数方法 ,检测的
样品量应能保证所获得的试验结果能够判断供试品是否符合规定 。所选方法的适用性须
经确认
计数方法包括平皿法 、薄膜过滤法和最可能数法 Most-Probable-Number Method,简称
MPN)。MPN法用于微生物计数时精确度较差 ,但对于某些微生物污染量很小的供试
品,MPN法可能是更适合的方法 。
供试品检查时 ,应根据供试品理化特性和微生物限度标准等因素选择计数方法 ,检测的
样品量应能保证所获得的试验结果能够判断供试品是否符合规定 。所选方法的适用性须
经确认
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和供试品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
前言
供试品微生物计数中所使用的培养基应进行适用性检查 。
供试品的微生物计数方法应进行方法适用性试验 ,以确认所采用的方法适合于该产品的
微生物计数 。
若检验程序或产品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检验结果时 ,计数方法应重新进行适用性试验 。
供试品微生物计数中所使用的培养基应进行适用性检查 。
供试品的微生物计数方法应进行方法适用性试验 ,以确认所采用的方法适合于该产品的
微生物计数 。
若检验程序或产品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检验结果时 ,计数方法应重新进行适用性试验 。
菌种及菌液制备
正文
菌种 试验用菌株的传代次数不得超过 5(菌种保藏中心获得干燥菌种为第0),并
采用适宜的菌种保藏技术进行保存 ,以保证试验菌株的生物学特性 。计数培养基适用性
检查和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用菌株见1
菌液制备 按表1规定程序培养各试验菌株 。取金黄色葡萄球菌 、铜绿假单胞菌 、枯草芽孢
杆菌、白色念珠菌的新鲜培养物 ,用pH7.0无菌氯化钠 -蛋白胨缓冲液或 0.9%无菌氯化钠
溶液制成适宜浓度的菌悬液 ;取黑曲霉的新鲜培养物加入适量0.05%ml/ml聚山梨
80pH7.0无菌氯化钠 -蛋白胨缓冲液或含 0.05%ml/ml)聚山梨酯800.9%无菌氯化
钠溶液,将孢子洗脱 。然后,采用适宜的方法吸出孢子悬液至无菌试管内 用含0.05%
ml/ml聚山梨酯80pH7.0无菌氯化钠 -蛋白胨缓冲液或含 0.05%ml/ml)聚山梨酯80
0.9%无菌氯化钠溶液制成适宜浓度的黑曲霉孢子悬液 。
菌液制备后若在室温下放置 ,应在2小时内使用 ;若保存在 28℃,可在24小时内使用 。
黑曲霉孢子悬液可保存在 28℃,在验证过的贮存期内使用 。
菌种 试验用菌株的传代次数不得超过 5(从菌种保藏中心获得的 标准菌株为第0),并采
用适直的菌种保藏技术进行保存 ,以保证试验菌株的生物学特性 。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
查和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用菌株见表 1
菌液制备 按表1规定程序培养各试验菌株 。取各试验菌的新鲜培养物 pH7.0无菌氯化-
蛋白胨缓冲液 、pH7.2无菌磷酸盐缓冲液 0.9%无菌氯化钠溶液制成适宜浓度的菌悬液 ,
其中制备黑曲霉孢子悬液时缓冲液中可加入 0.05%(g/ml) 聚山梨酯80
菌液制备后若在室温下放置 ,应在2小时内使用 ;若保存在 28℃,可在24小时内使用 。
黑曲孢子悬液可保存在 28℃,在验证过的贮存期内使用 ,
阴性对照
正文 为确认试验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应进行阴性对照试验 ,阴性对照试验应无菌生 。如阴
性对照有菌生长 ,应进行偏差调查
为确认试验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应进行阴性对照试验 ,阴性对照试验应无菌生长 。如阴
性对照有菌生长 ,应进行调查 。
培养基适用性检查
正文
微生物计数用的商品化的预制培养基 、由脱水培养基或按处方配制的培养基均 应进行培
养基适用性检查 。
按表1规定,接种不大于 100cfu的菌液至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或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
平板或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 平板置表1规定条件下培养 。每一试验菌株平行制备 2
2个平板同时,用相应的对照培养基替代被检培养基进行上述试验 。
被检固体培养基上的菌落平均数与对照培养基上的菌落平均数的比值应在 0.52范围内
且菌落形态大小应与对照培养基上的菌落一致 ;被检液体培养基 与对照培养基
较,试验菌应生长良好 。
s
计数方法适用性试
1.供试液制备
根据供试品的理化特性与生物学特性 ,采取适宜的方法制备供试液 。供试液制备若需加
温时,应均匀加热 ,且温度不应超过 45。供试液从制备至加入检验用培养基 ,不得超
1小时。
根据供试品的理化转性与生物学特性 ,采取适宣的方法制备供试液 。供试液制备若需加
温时,应均匀加热 ,且温度不应超过 45。供试液从制备至加人检验用培养基 ,不得超
1小时。
2.接种和稀释
按表1规定及下列要求进行供试液的接种和稀释 制备微生物回收试验用供试液 。所加菌
液的体积应不超过供试液体积的 1%。为确认供试品中的微生物能被充分检出 ,首先应选
择最低稀释级的供试液进行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 。
试验组取上述制备好的供试液 ,加入试验菌液 ,混匀,使每1ml供试液或每张滤膜所滤
过的供试液中含菌量不大于 100cfu
供试品对照组 :取制备好的供试液 ,以稀释液代替菌液同试验组操作
菌液对照组 :取不含中和剂及灭活剂的相应稀释液替代供试液 ,按试验组操作加入试验
菌液并进行微生物回收试验 。
若因供试品抗菌活性或溶解性较差的原因导致无法选择最低稀释级的供试液进行方法适
用性试验时 ,应采用适宜的方法对供试液进行进一步的处理 。如果供试品对微生物生
的抑制作用无法以其他方法消除 供试液可经过中和 、稀释或薄膜过滤处理后再加入试
验菌悬液进行方法适用性试验 。
按表1规定及下列要求进行供试液的接种和稀释 ,制备微生物回收试验用供试液 。所加菌
液的体积应不超过供试液体积的 1%,为确认供试品中的微生物能被充分检出首先应选择最
低稀释级的供试液进行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 。
试验组取上述制备好的供试液 ,加入试验菌液 ,混勾,使每1ml供试液或每张滤膜所滤
过的供试液中含菌量不大于 100cfu
供试品对照组 :取制备好的供试液 ,以稀释液代替菌液同试验组操作
菌液对照组 :取不含中和剂及灭活剂的相应稀释液替代供试液 ,按试验组操作加入试验
菌液并进行微生物回收试验 。
若因供试品抗菌活性或溶解性较差的原因导致无法选择最低稀释级的供试液进行方法适
用性试验时 ,应采用适宜的方法对供试液进行进一步的处理 。如果供试品对微生物生长
的抑制作用无法以其他方法消除 供试液可经过中和 ,稀释或薄膜过滤处理后再加人试
验菌悬液进行方法适用性试验 。
3.抗菌活性的
去除或灭活
供试液接种后 ,按下列微生物回收 规定的方法进行微生物计数 。若试验组菌落数减去
供试品对照组菌落数的值小于菌液对照组菌落数值的 50%,可采用下述方法消除供试品
抑菌活性
(1)增加稀释液或培养基体积 。
(2)加入适宜的中和剂或灭活剂 。
中和剂或灭活剂 (2)可用于消除干扰物的抑菌活性 ,最好在稀释液或培养基灭菌前加
。若使用中和剂或灭活剂 ,试验中应设中和剂或灭活剂对照组 ,即取相应量含中和剂或
灭活剂的稀释液替代供试品同试验组操作 ,以确认其有效性和对微生物无毒性 。中和剂
或灭活剂对照组的菌落数与菌液对照组的菌落数的比值应在 0.52范围内
供试液接种后 ,按下列微生物回收 规定的方法进行微生物计数 。若试验组菌落数减去
供试品对照组菌落数的值小于菌液对照组菌落数值的 50%,可采用下述方法消除供试品
抑菌活性
(1)增加稀释液或培养基体积 。
(2)加入适宜的中和剂或灭活剂 。
中和剂或灭活剂可用于消除干扰物的抑菌活性 ,最好在稀释液或培养基灭菌前加入 ,
见干扰物及可选用的中和剂 /灭活剂或灭活方法见表 2若使用中和剂或灭活剂 ,试验中应
设中和剂或灭活剂对照组 ,即取相应量含中和剂或灭活剂的稀释液替代供试品同试验组
操作,以确认其有效性和对微生物无毒性 。中和剂或灭活剂对照组的菌落数与菌液对照
组的菌落数的比值应在 0.5~2范围内
(3)采用薄膜过滤法 。
(4)上述几种方法的联合使用 。
若没有适宜消除供试品抑菌活性的方 ,对特定试验菌回收的失败 ,表明供试品对该
验菌具有较强抗菌活性 ,同时也表明供试品不易被该类微生物污染 但是,供试品也可
能仅对特定试验菌株具有抑制作用 而对其他菌株没有抑制作用 。因此,根据供试品须
符合的微生物限度标准和菌数报告规 ,在不影响检验结果判断的前提下 ,应采用能使
微生物生长的更高稀释级的供试液进行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 。若方法适用性试验符合要
求,应以该稀释级供试液作为最低稀释级的供试液进行供试品检查 。
(3)采用薄膜过滤法 ,
(4)上述几种方法的联合使用 。
若没有适宜清除供试品抑菌活性的方法 ,对特定试验菌回收的失败 ,表明供试品对该
验菌具有较强抗菌活性 ,同时也表明供试品不易被该类微生物污染 但是,供试品也可
能仅对特定试验菌株具有抑制作用 而对其他菌株没有抑制作用 。因此,根据供试品须
符合的微生物限度标推和菌数报告规 ,在不影响检验结果判断的前提下 ,应采用能使
微生物生长的更高稀释级的供试液进行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 。若方法适用性试验符合要
求,应以该稀释级供试液作为最低稀释级的供试液进行供试品检查 。
4.供试品中微
生物的回收
1所列的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用的各试验菌应逐一进行微生物回收试验 。微生物的回收
可釆用平皿法 、薄膜过滤法MPN法。
(1)平皿法
1所列的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用的各试验菌应逐一进行微生物回收试验 。微生物的回收
可采用平皿法 ,薄膜过滤法或 MPN法。
(1)平皿法
表内所列检验量如改用 1g(或ml、10cm2)0.1g(或ml、10cm2)和0.01g(或m、10cm2)时,表内数字应相应降低 10倍;如改用0.01g(或m1、10cm2)、0.001g(或ml、10cm2)和0.0001g(ml、10cm2)
时,表内数字应相应增加 10倍,其余类推
5.结果判断
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中 ,釆用平皿法或薄膜过滤法时 ,试验组菌落数减去供试品对照组
菌落数的值与菌液对照组菌落数的比值应在 0.52范围内;采用MPN法时,试验组菌数
应在菌液对照组菌数的 95%置信限内 若各试验菌的回收试验均符合要求 。照所用的供试
液制备方法及计数方法进行该供试品的需氧菌总数 霉菌和酵母菌总数计数 。
方法适用性确认时 ,若釆用上述方法还存在一株或多株试验菌的回收达不到要求 ,那么
选择回收最接近要求的方法和试验条件进行供试品的检查 。
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中 ,采用平皿法或薄膜过滤法时 ,试验组菌落数减去供试品对照
菌落数的值与菌液对照组菌落数的比值应在 0.5~2范围内;采用MPN法时,试验组菌数应
在菌液对照组菌数95%置信限内 。若各试验菌的回收试验均符合要求 。照所用的供试液
制备方法及计数方法进行该供试品的需氧菌总数 、霉菌和酵母菌总数计数 。
方法适用性确认时 ,若采用上述方法还存在一株或多株试验菌的回收达不到要求 ,那么
选择回收最接近要求的方法和试验条件进行供试品的检查 。
供试品检查
检验量
检验量即一次试验所用的供试品量 (gmlcm²
一般应随机抽取不少于 2个最小包装的供试品 ,混合,取规定量供试品进行检验
除另有规定外 ,一般供试品的检验量为 10g10ml;膜剂、贴剂和贴膏剂为 100cm²。检验
时,应从2个以上最小包装单位中抽取供试品 ,大蜜丸还不得少于 4丸,膜剂、贴剂和贴
膏剂还不得少于 4片。
贵重药品、微量包装药品的检验量可以酌减 。若供试品处方中每一剂量单位 (如片剂
胶囊剂)活性物质含量小于或等于 1mg或每1g或每1ml(指制剂活性物质含量低于
1mg,检验量应不少10个剂量单位或 10g10ml供试品若样品量有限或批产量极小
(如:小于1000ml1000g)的活性物质供试品 ,除另有规定外 ,其检验量最少为批产量
1%检验量更少时需要进行风险评估 ;若批产量少于 200的供试检验量可减少至 2
个单位;批产量少于 100的供试品,检验量可减少至 1个单位
检验量即一次试验所用的供试品量 (gmlcm²)
一般应随机抽取不少于 2个最小包装的供试品 ,混合,取规定量供试品进行检验
除另有规定外 ,一般供试品的检验量为 10g10ml;膜剂、贴剂和贴膏剂为 10100cm²
。检验时,应从不少于 2个最小包装单位中抽取供试品 ,大蜜丸还不得少于 4丸,按面积
取样的供试品还不得少于 4片。
制剂的检验量在满足以下条件可以酌:若批产量少于 200的供试品(如临床研究样品 ),检验
量可减少至 2个单位;批产量少于 100的供试品,检验量可减少至 1个单;贵重药品微量
包装药品的检验量可以酌减 ,检验量减少时需进行合理性评估 ;气雾剂的检验量应不少于
10个包装单位 。
原料药的检验量在满足以下条件可以酌减 ;若单剂量(如每片、每胶囊或每支 )产品中活性
物质含量小于或等1mg或多剂量产品每 1g或每1ml中活性物质含量小于 1mg时,原料
药的检验量应不少10个剂量单位或 10g10ml产品所含原料的量 。若样品量有限或批
产量极小(如小于1000ml1000g)的活性物质供试品 ,除另有规定外 ,其检验量最少为批
产量的1%
供试品的检查
按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确认的计数方法进行供试品中需氧菌总数 、霉菌和酵母菌总数的
测定。
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或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用于测定需氧菌总数 ;沙氏葡萄糖琼脂
培养基用于测定霉菌和酵母菌总数 。
阴性对照试验 : 以稀释液代替供试液进行阴性对照试验 ,阴性对照试验应无菌生长 。如果
阴性对照有菌生长 ,应进行偏差调查
1.平皿法
平皿法包括倾注法和涂布法 。除另有规定外 ,取规定量供试品 ,按方法适用性试验确认
的方法进行供试液制备和菌数测定 ,每稀释级每种培养基至少制2个平板
培养和计数 除另有规定外 ,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平板 3035℃培养35,沙氏葡
萄糖琼脂培养基平板在 2025培养57天,观察菌落生长情况 ,点计平板上生长的所
有菌落数,计数并报告 。菌落蔓延生长成片的平板不宜计数 。点计菌落数后 ,计算各稀
释级供试液的平均菌落数 ,按菌数报告规则报告菌数 。若同稀释级两个平板的菌落数
均值不小于 15,则两个平板的菌落数不能相差 1倍或以上
菌数报告规则 需氧菌总数测定宜选取 平均菌落数小于 300cfu的稀释级、霉菌和酵母菌总
数测定宜选取 平均菌落数小于 100cfu的稀释级 ,作为菌数报告的依据 。取最高的平均菌落
数,计算1g1ml10cm²供试品中所含的微生物数 ,取两位有效数字报告 。
如各稀释级的平板均无菌落生长 ,或仅最低稀释级的平板有菌落生长 ,但平均菌落数小
1时,以1乘以最低稀释倍数的值报告菌数 。
2.薄膜过滤法
除另有规定外 ,按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确认的方法进行供试液制备 取相当于1g1ml
10cm2供试品的供试液 ,若供试品所含的菌数较多时 ,可取适宜稀释级的供试液 照方法
适用性试验确认的方法加至适量稀释液中 ,立即过滤 ,冲洗,冲洗后取出滤膜 ,菌面朝
上贴于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或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上培养 。
培养和计数 培养条件和计数方法同平皿法 ,每张滤膜上的菌落数应不超过 100cfu
菌数报告规则 :以相当于1g1ml10cm²供试品的菌落数报告菌数 ;若滤膜上无菌落生
长,以1报告菌数(每张滤膜过滤 1g1ml10cm2供试品),或<1乘以最低稀释倍数的值
报告菌数
3.MPN
取规定量供试品 ,按方法适用性试验确认的方法进行供试液制备和供试品接种 ,所有试
按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确认的计数方法进行供试品中需氧菌总数 、毒菌和酵母菌总数的
测定。
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或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用于测定需氧菌总数 ;沙氏葡萄糖琼脂培
养基用于测定毒菌和酵母菌总数 。
阴性对照试验 :以稀释液代替供试液进行阴性对照试验 ,阴性对照试验应无菌生长 。如果
阴性对照有菌生长 ,应进行调查 。
1.平皿法
平皿法包括倾注法和涂布法 。除另有规定外 ,取规定量供试品 ,按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
确认的方法进行供试液制备和菌数测 ,每稀释级每种培养基至少制2个平板
培养和计数 除另有规定外 ,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平板 3035℃培养35,沙氏葡
萄糖琼脂培养基平板在 2025培养57天,观察菌落生长情况 ,点计平板上生长的所
有菌落数,计数并报告 ,菌落蔓延生长成片的平板不宜计数 。点计菌落数后 ,计算各稀
释级供试液的平均菌落数 ,按菌数报告规则报告菌数 。若同稀释级两个平板的菌落数平
均值不小于 15,则两个平板的菌落数不能相差 1倍或以上
菌数报告规则 需氧菌总数测定宜选取菌落数小于 250cfu的稀释级 、霉菌和醇母菌总数测
定宜选取菌落数小50cfu的稀释级 ,作为菌数报告的依据 。取最高的平均菌落数 ,计算
1g,1ml10cm²供试品中所含的菌数 ,取两位有效数字报告 。
如各稀释级的平板均无菌落生长 ,或仅最低稀释级的平板有菌落生长 ,但平均菌落数小
1时、以1乘以最低稀释倍数的值报告菌数 。
2.薄膜过滤法
除另有规定外 ,取规定量供试品 ,按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确认的方法进行供试液制备
菌数测定每稀释级每种培养基至少制1张滤膜。培养条件和计数方法同平皿法 。
菌数报告规则 :以相当于lg1ml110cm2供试品的菌落数报告菌数 ;若滤膜上无菌
落生长,以<1报告菌数(每张滤膜过滤 1g,1ml110cm2供试品),或<1乘以最低稀释
倍数的值报告菌数 ,
3.MPN
取规定量供试品 ,按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确认的方法进行供试液制备和供试品接种 ,所
有试验管在 3035培养35,如果需要确认是否有微生物生长 ,按方法适用性试验
确定的方法进行 。记录每一稀释级微生物生长的管数 ,从表3查每1g1ml10cm²供试品
中需氧菌总数的最可能数 。
结果判断
正文
需氧菌总数是指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上生长的总菌落(包括真菌菌落数 );霉菌和酵母
菌总数是指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上生长的总菌落数 (括细菌菌落数 )。若因沙氏葡萄糖
琼脂培养基上生长的细菌使霉菌和酵母菌的计数结果不符合微生物限度要求 ,可使用含
抗生素(如氯霉素、庆大霉素)的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或其他选择性培养基 (如玫瑰红钠
琼脂培养基 )进行霉菌和酵母菌总数测 使用选择性培养基时 ,应进行培养基适用性检
查。若釆用MPN法,测定结果为需氧菌总数 。
  各品种项下规定的微生物限度标准解释如下 :
  101cfu:可接受的最大菌数为 20
  102cfu:可接受的最大菌数为 200
  103cfu:可接受的最大菌数为 2000依此类推
  若供试品的需氧菌总数 、霉菌和酵母菌总数的检查结果均符合该品种项下的规
判供试品符合规定 ;若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该品种项下的规定 ,判供试品不符合规定 。
需氧菌总数是指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上生长的总菌落(包括真菌菌落数 );霉菌和酵母
菌总数是指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上生长的总菌落数 (括细菌菌落数 )。若因沙氏葡萄糖
琼脂培养基上生长的细菌使霉菌和酵母菌的计数结果不符合微生物限度要求 ,可使用含
抗生素(如氯霉素、庆大霉素)的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或其他选择性培养基 (玫瑰红钠
琼脂培养基 )进行霉菌和酵母菌总数测 使用选择性培养基时 ,应进行培养基适用性检
查。若采用MPN法,测定结果为需气菌总数 。
  各品种项下规定的微生物限度标准解释如下
  101cfu:可接受的最大菌数为 20
  102cfu:可接受的最大菌数为 200
  103cfu:可接受的最大菌数为 2000
  3x103cfu:可接受的最大菌数为 6000依此类推
  若供试品的需氧菌总数 、霉菌和酵母菌总数的检查结果均符合该品种项下的规定
判供试品符合规定 :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该品种项下的规 判供试品不符合规定 。
稀释液、冲洗液及培养基
正文
见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 :控制菌检查法 (通则1106) 见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 :控制菌检查法 (通则1106)
摘要:

取消新增修订《中国药典》1105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2020年版VS2025年版对比表标题2020年版2025年版前言微生物计数法系用于能在有氧条件下生长的嗜温细菌和真菌的计数。当本法用于检查非无菌制剂及其原、辅料等是否符合规定的微生物限度标准时,应按下述规定进行检验,包括样品的取样量和结果的判断等。除另有规定外,本法不适用于活菌制剂的检查。微生物计数试验环境应符合微生物限度检查的要求。检验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再污染,防止污染的措施不得影响供试品中微生物的检出。洁净空气区域、工作台面及环境应定期进行监测。如供试品有抗菌活性,应尽可能去除或中和。供试品检查时,若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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